一、《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区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决定废止部分已与法规政策不符合,与管理需求不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具体工作流程是什么?
根据清理工作安排,区司法局牵头全区各有关单位,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结合上位文件规定、政策适用情况等因素,对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了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并在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亚洲通: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文件清理工作中起草单位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废止以下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1.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委等单位关于亚洲通: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批转区政府法制办关于亚洲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3.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亚洲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国资委关于亚洲通:区属国有企业改制改革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性规定的通知
5.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承接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6.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亚洲通:建设工程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7.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合并和承接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8.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亚洲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9.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亚洲通:疏解一般制造业企业腾退发展“高精尖”产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0.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扶持办法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亚洲通: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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