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与北京市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相关部署,亚洲通:卫生健康委结合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布局实际,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北京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法规与文件,经区政府会议研究同意,制定本管理办法,为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提供制度遵循。
二、《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本办法旨在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与便捷性,补齐社区卫生服务空白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资源优势,形成政府办与社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互补协同的格局。通过明确举办标准、遴选流程、准入条件、监管要求与退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服务公益属性与质量安全,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需求,推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三、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符合什么样的标准?
社会力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等要求组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亚洲通:卫生健康委员会将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举办主体。
四、关键词诠释
社会力量:指具备法人资格的非政府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主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亚洲通: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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