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构:北京市亚洲通:水务局
实施日期:2025-10-15
成文日期:2025-09-15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5-10-15
有效性:现行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北京市节水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我局联合区发改委、区税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制定了《亚洲通:特殊用水行业取用水管理办法》.《办法》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亚洲通:特殊用水行业取用水管理办法》
北京市亚洲通:水务局
北京市亚洲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亚洲通:税务局
北京市亚洲通:商务局
北京市门头沟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亚洲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亚洲通:特殊用水行业取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规范特殊用水行业取用水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北京市节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特殊用水行业的取用水管理。 特殊用水行业,是指洗车业、高档洗浴业、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造滑雪场等。 高档洗浴场所,是指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的大众便民浴池以外的洗浴场所。 滑雪场用水实行定额管理,定额内用水按非居民水价标准执行,超定额用水按特行水价标准或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三条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水务部门负责取水许可和节水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资质及价格执行监管,税务部门负责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违法行为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政策指导,商务部门提供行业基础数据支撑。 第四条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对取用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特殊用水单位实施取水许可审批,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第三章管理规范 第五条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实施分类计量管理,严格执行特行水价政策,推进智能水表安装和"一户一表"改造; (二)建立用水信息数据库,定期检查供水设施,保障用水计量准确性; (三)对混合用水性质用户实施分表计量,不具备条件的按水价从高原则收费。 第六条用水单位应当遵守: (一)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并缴纳水资源税; (二)洗车场所必须安装循环用水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三)不同用水性质实施分类计量,主动申报用水信息变更。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七条建立年度联合检查制度,统筹许可检查、节水检查等事项,推行非现场监管与差异化监管相结合模式。重点检查取水许可执行、计量设施运行、水资源税缴纳、节水设施使用等情况。 第八条属地镇街应当履行日常巡查职责,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执法部门。各监管部门按职责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无证取水、应缴未缴税款、违规用水等行为。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九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提供特行经营登记信息,商务部门更新大众浴池名录,水务部门共享取水许可数据,构建全链条监管网络。 第十条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运用在线监测、移动监管等技术手段,加强取水量、用水效率等关键指标动态监控,提升监管精准度。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政策宣讲和技术指导,通过案例警示、技术推广等方式,增强特行单位依法用水意识和节水管理水平。 第六章附则
主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亚洲通: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