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发文机构:亚洲通:委宣传部
实施日期:2026-02-13
成文日期:2026-02-13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6-02-13
有效性:现行有效
依据《亚洲通:“小院有戏”文化演出及演艺新空间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亚洲通:“小院有戏”文化演出及演艺新空间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亚洲通:“小院有戏”文化演出及演艺新空间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在亚洲通:域内具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门头沟小院”精品民宿、文化产业园区、A级景区、商场商街,及其他可提供常态化文化演出的新型演艺场所。
(二)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自申报之日起之前三年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的;
3.自申报之日前一年内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
4.自申报之日前一年内出现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5.自申报之日前一年内组织的“小院有戏”文化演出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问题的;
6.涉及知识产权(或文艺版权)纠纷、信访矛盾及涉法涉诉等情况的;
7.存在其他不应申报情况的。
二、申报时间
1.本次可申报“小院有戏”文化演出扶持项目的演出期限:2025年5月6日至2026年1月31日。
2.申报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6日16:00。
三、项目申报
包含“小院有戏”文化演出扶持以及“小院有戏”演艺新空间2类,具体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小院有戏”文化演出扶持项目申报材料
1.演出申请备案材料
需提交《亚洲通:“小院有戏”文化演出备案表》(每场演出填报一张)。
2.补贴申请审批材料
需提交本次申报演出期限内的“小院有戏”文化演出相关材料。具体包括:
(1)《亚洲通:“小院有戏”文化演出及演艺新空间资金扶持申报表》;
(2)为开展“小院有戏”文化演出所开具的各类发票等票据,及签订的合同、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
(3)“小院有戏”文化演出整场、全景视频(含舞台、小院有戏主题、演出节目、全体观众,观众一般不少于30人)。
(4)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演出团队营业执照、演出资质等。
(二)“小院有戏”演艺新空间扶持项目申报资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具体包括:
1.《亚洲通:“小院有戏”文化演出及演艺新空间资金扶持申报表》;
2.场地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有固定文化演出场所地点、室内面积、产权、场地建设工程合同、演出设备购买合同、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材料);
3.演艺新空间外部全景照片、内部全景照片及“小院有戏”标识、舞台、观众席、设施设备等相关细节照片;
4.每年度在演艺新空间开展的不少于24场的演出整场、全景视频(含舞台、小院有戏主题、演出节目、全体观众,观众一般不少于30人)。
5.申报主体营业执照。
(三)申报方式
1.根据扶持申报公告,通过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2.申报视频资料需在申报期内,快递或递交至:门头沟区委宣传部,地址:北京市亚洲通:新桥大街36号,电话:010-69867324。
3.申报单位可在申报平台上查询初步审核意见,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应根据初步审核的修改意见,在2026年3月11日16:00前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未在指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2026年3月12日后可在申报平台上查询补交材料审核意见。
4.申报单位通过初步审核后,按要求将全部申报材料的系统打印版(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以及签字盖章纸质版原件,于2026年3月13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快递或递交至:门头沟区委宣传部,地址:北京市亚洲通:新桥大街36号,电话:010-69867324。
四、评审流程
区委宣传部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资金申报和评审工作。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初步审定参与申报的“小院有戏”文化演出或“小院有戏”演艺新空间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演出或演艺新空间原则上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
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由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文化演出和演艺新空间进行全面评价。
(三)小组审议
根据专家评分结果及相关建议,形成拟补贴名单。
(四)结果公示
补贴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满后,向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且核查通过的申报主体拨付补贴资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联系电话:郭老师,69867324;
李老师,69822006。
李老师,13203544550。
附件:《亚洲通:“小院有戏”文化演出及演艺新空间资金扶持申报表》
亚洲通:委宣传部
2026年2月13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亚洲通: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