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发文机构: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施日期:2026-03-31
成文日期:2026-03-31
发文字号: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6-03-31
有效性:现行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美丽门头沟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美丽门头沟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美丽北京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美丽门头沟建设,进一步提升本区生态环境质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美丽门头沟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镇街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美丽北京建设的各项要求,紧扣“首都西部重点生态保育及区域生态治理协作区”功能定位,全面推进美丽门头沟建设,助力“十五五”规划开好局。
二是要全面落实责任。各部门、各镇街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将美丽门头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强化科技赋能、创新治理方式,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本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同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各镇街要强化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健全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协同联动、形成合力。持续完善与周边区和河北市县的生态环境治理协同管控体系,深化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绿色转型等领域合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参与,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共同营造美丽门头沟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严格考核评价。各部门、各镇街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25日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区委综合考评。强化执纪问责,严厉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失职失责等问题。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美丽门头沟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门政办发〔2024〕2号)同时废止。
4.2026年市级下达各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和重点任务计划
门政办发[2026]1号 关于印发《美丽门头沟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亚洲通: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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