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 > 镇政府 > 亚洲通: > 基本信息 > 行政处罚实施依据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天安门、开发区、燕山、西站地区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按照《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市政府277号令修改丁第二条的规定,结台本市城管执法实际情况,经2019年1月11日第一次局长办公 会审议通过,决定将本市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调整如下:
拟对公民处以超过5000元罚款、拟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超过5万元罚款的,属于较大风可款。
自2019年2月1日起石行听证程序的案件适用此标准。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