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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龙泉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要求及全镇中心工作,统筹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治理效能,法治政府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与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机制。一是坚持高位谋划与系统部署。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与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全年召开党委会、政府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议题11次,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深化法治理论学习与能力培养。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政府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2次、研讨5次、法治专题讲座2次,政府办公会会前学法6次。坚持将法治要求融入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研讨全过程(全年46期),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完善考核监督与责任传导。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部门、各村(社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核心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自觉接受镇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议,高质量办复人大代表建议。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与优化服务,提升民生保障法治化水平。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1件,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2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71条。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便捷群众办事创业。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落地,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行“一窗受理”、午间不间断服务等举措,平均审批时限大幅压缩。三是强化民生保障,依法增进人民福祉。在法治框架下完善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体系。全年推动461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构建“1+4+N”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依法规范运营宁馨养老照料中心等机构,累计提供助餐服务约3.6万人次。全年依法精准发放各类救助补贴共计470余万元,确保惠民政策在法治轨道上落到实处。
(三)严格规范行政决策与执法行为,保障权力运行合法公正。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守程序刚性约束。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司法所所长常态列席政府办公会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审查重要合同协议106份,出具关键法律意见23份。参加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培训,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本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二是聚焦执法专项整治,推动执法效能系统性提升。全年党委会6次专题研究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和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审议通过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及《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5项配套制度。建立问题线索排查与闭环整改机制,分两批上报的9条问题均已销号,着力解决市场秩序、餐饮油烟扰民等5项群众关切难题,为企业群众办实事7件,形成12个执法服务典型事例。三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与“智慧监管”,全年通过“企安安”系统等开展非现场检查615家次。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企业风险分级与“集中检查日”,坚决整治“一刀切”执法。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执法类“接诉即办”诉求响应率保持100%,解决率达90.48%,满意率达91.05%。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15名在岗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建立并严格执行案卷“三级审查”与月度互评机制,在区司法局年度评查中,抽检案卷平均分超过97分。
(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夯实社会治理法治根基。一是构建全域覆盖的调解服务网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司法、信访、调解、村居公益律师等资源,创新打造“泉心泉意”特色调解品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1+35+N”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全年接待法律咨询952件,成功调解纠纷20例,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76件。全年依法规范办理法律援助申请4例。二是深化“接诉即办”改革与法治实践融合。制定《龙泉镇“接诉即办”组织实施方案》,推动“被动响应”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转变。全年受理群众诉求7566件,同比下降23.28%。依法统筹利用“身边事”专项资金,有效解决了中门寺南坡地区房屋漏水、三家店地区后墙阴水等29项民生诉求,惠及群众2万余人。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履行应诉复议职责。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对每起案件均认真组织应诉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全年涉及行政诉讼案件7起、行政复议案件2起。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对司法监督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本年度未收到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
(五)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与载体,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宣传深度融入安全生产检查、市场秩序监管、企业走访服务等履职过程,全年各科室开展嵌入式普法活动超过200场次。二是擦亮本土法治宣传品牌。持续深化“安全夜校”品牌影响力,全年开展安全知识、应急技能等培训活动160余次,累计培训群众万余人。结合“法律十进”,组织开展法治讲座50场、村居法治宣传70场、防范电信诈骗等专题宣传23场。三是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融合。深入挖掘龙泉务辽白瓷、琉璃渠皇家琉璃烧造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古村治理传统中蕴含的法治元素,创作系列法治文化产品。将法治宣传有机融入“我们的节日”、“文明星期五”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让法治精神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六)积极回应上年度存在问题,巩固拓展整改提升成效。针对2024年度报告指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全盘统筹有待提升、综合执法案卷质量有待提高、法治宣传各部门参与度有待提升”三方面不足,本年度实施了针对性整改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通过将法治建设深度嵌入全镇103项重点任务考核体系,并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调度、各责任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有效强化了全盘统筹与系统推进能力。二是通过建立案卷“承办人自查、法制员复核、负责人审核”三级审查机制,并开展常态化案卷互评与联合司法所交互评查,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实现质的提升。三是通过制定并公示普法责任清单、将其纳入部门绩效考核、打造“安全夜校”“泉心泉意”等融合性普法品牌,构建了各部门主动履职、协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新格局。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服务市场主体的覆盖广度与深度有待拓展。面向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新入驻商户的法律政策宣讲和合规指导,形式较为传统,与“安全夜校”等现有优质普法平台的结合不够紧密。宣传内容多集中于通用法规,普法宣传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性、预防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执法队伍的法治思维与执法方式有待持续优化。本年度通过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等多项行动,在整治“人情执法”“一刀切”、“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运用法治方式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统一的能力仍有提升空间。
(三)法治建设与各科室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有待加强。 将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法治要求系统性、常态化嵌入政策制定、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民生服务等业务前端流程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固化。各科室业务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持续培养。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稳法治建设方向。 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持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摆在全镇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进行谋划部署。全年主持党委会、镇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强化系统部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支持镇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三是聚焦关键环节,推动任务落地见效。 紧盯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普法责任制落实等重点领域,亲自协调、部署推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镇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区转型发展“加速”阶段要求及全镇中心任务,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实施“法治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计划。 升级“安全夜校+”品牌内涵,在现有安全知识普及基础上,系统增设“营商环境法治课”模块,将消防、生产安全法规宣讲与合同、用工、知识产权等商业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结合,送课进园区、进楼宇、进商户。建立涉企法律服务快速响应与指引机制,前置介入涉企矛盾纠纷,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以更主动、更精准的法治宣传与服务,厚植法治化营商环境土壤,助力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二)开展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深化”行动。 巩固拓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长期坚持并优化分类分级监管、非现场执法、“一码查”等有效机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学习与案例研讨,重点加强对新修订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正当程序原则的理解与适用。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教育,推动思维方式从“管理”向“法治与服务”转变。
(三)深化“法治+业务”全流程融合工程。 推动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作为强制性要求,全面嵌入产业政策制定、招商协议签订、民生项目确定等业务链条最前端。指导并督促各业务科室开展年度“法治与业务融合计划”,将提升法治素养、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实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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