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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亚洲通:清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3-03-13 17:06 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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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围绕各项中心工作,我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合法性审核,规范决策程序。捋顺了合法性审核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合法性审核主体部门,畅通与区法律顾问团联系渠道,凡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涉及特定群体利益、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经过合法性审查,提交集体讨论后决定;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镇党委会议等集体决策会议制度;镇党政负责人、各职能科室、司法所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不存在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等情形,全年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核5件次。

(二)及时全面履行政务公开。立足群众需求,重点围绕农房整治、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涉农补贴、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民生事项,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党群工作办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通过12345接诉即办热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探索高效便捷精准的政务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见、用得上、可监督”。

(三)履行三项制度,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2020年制定的清水镇综合执法队《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评议考核办法》《人员行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事项、法治政府年度报告按时定期开展网上公示。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证件和执法服装管理,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制度。认真开展职权下放梳理,梳理出不纳入“违法行为检查率”考核行政执法职权0项;完成区级专项执法工作28项,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20余人次,执法车辆360余辆次,全年共立案105起,其中一般程序51起,简易程序54起,罚款金额共计184770元,自评查案卷40卷,规范各类违法行为180余起。

(四)完善普法体系建设。组织全镇161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区级线上普法培训4次;配合区司法局完成3个村(上清水、下清水、八亩堰)“法治示范村”的申报和实地考核验收工作;加大普法书籍发放力度,向各村委会发放《民法典》、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手册等八五普法书籍38套。

(五)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普法“进机关”,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习等方式,向公职人员普及法律常识,全年累计学法16次。普法“进农村”,在冬奥会、两会、国家安全日、二十大、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主题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军属法律援助、老年人权益保护、反网络诈骗等宣传活动,普及《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开展活动15场,张贴宣传海报300份,发放宣传品2300份,受众1700人。同时,利用12348公共法律咨询平台解答各类群众来访来电咨询480件次。

(六)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定期开展全域性矛盾纠纷排查,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9次,将可能的风险及时化解于无形。全年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事纠纷21件,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宅基地等争议,当事人均达成调解协议并按约定履行。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机制。7个村委会向村居法律顾问咨询合同起草、签订事项13件次,聘请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3起,镇政府就1例合同纠纷案件的应诉、举证事宜征询区法律顾问团律师意见。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合法性审核工作有待不断完善。审核的工作程序和标准尚不够细致,存在程序不严谨,审核意见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二)党员干部法律知识有待系统普及。党员干部学法的主动性不够,法律常识需要不断积累,法治意识需要不断提高,保存证据和工作痕迹的意识有待加强。

(三)法律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各职能部门、村居在处理合同签订、法律纠纷等方面遇到疑问时,咨询村居、镇法律顾问寻求专业意见以防范风险的意识尚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清水镇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制定《清水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任务7项;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本地区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讲法治课1次;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咨询机制,诉讼案件征询律师意见6件次;建立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审核制度,全年累计向村居法律顾问咨询、代书等各项法律服务13件次;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带头会前学法8次。

(二)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集中观看纪录片,了解新时代法治进程新成就;阅读《纲要》原著,领会法治思想新境界;镇主要负责人亲自编写讲义,带头对广大机关干部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镇职能部门拣选核心内容编制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材料》,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通过专题会、自学等形式开展全覆盖培训,广泛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并将学习记录备案。全年累计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内容的会前普法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宣讲1次,全员学习1次。

(三)完善组织领导架构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完善《清水镇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构,在镇党委领导下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将合法性审核作为本镇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明确各职能科室依法行政专项工作负责人,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及干部个人考核,同时利用12345接诉即办平台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推动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体系,有效避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始终。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继续推行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综合执法行为。

(二)持续开展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和合法性审核制度,不断规范完善决策程序,努力提升决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效能。

(三)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推动法律服务进一步向村延伸。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全民守法普法力度,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强化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五)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宣传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结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烘托出浓厚的法治氛围,全力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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