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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亚洲通: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1-31 16:35 来源: 区统计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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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亚洲通: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职责,深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

1.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本区统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牵头制定《亚洲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办法》,进一步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并将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

2.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严格按照公文制发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按季度向区司法局报送发文目录,确保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审核备案按照《亚洲通:统计局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规定》对合同文件进行法制审核管理,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共审理合同36件。

3.规范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

对决策权全方位监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亚洲通: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和《亚洲通:统计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重大事项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另外,继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实践优势,借助外部法律资源,协助解决工作中的涉法问题。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专职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易错指标审核技能。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做到公平公正执法。进一步强化执法服务意识,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加强行政指导,借助统计执法“面对面”的契机,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责任。

5.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动态调整并公布统计部门权责清单,落实好统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立足部门职能,公开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标准、统计制度,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信息,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结果等信息,做到执法全过程的监督和可追溯。

6.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北京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修订《亚洲通:关于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的工作方案》,加强统计诚信宣传,积极营造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提高企业维护其自身统计信用的意识。继续开展统计信用评价工作,将“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提高统计信用建设的社会关注度,引导统计调查单位争当诚信统计典型。

7.加强“调查证”管理,依法开展统计调查

强化统计调查证件管理,执行《北京市统计调查证核发和管理制度》,依托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两套调查证管理系统,按照调查证申请和审批流程,及时为人口抽样调查、住户调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等调查员办理调查证件。建立“调查证”动态管理台账,对持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本区政府统计调查依法开展。

(二)发挥统计法治监督作用

1.开展统计督察整改

切实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区关于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全区和系统内整改方案,逐个分析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及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已顺利完成。

2.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职责

贯彻落实《北京市统计机构与审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加强统计机构、审计机构工作成果共享,协商解决需要配合协作的事项和问题。贯彻落实《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与统计机构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与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协作配合,就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专题会商达成一致,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与区委组织部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将干部涉及统计工作负面表现情况列入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违规干预情况,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按季度向上级统计部门报告,确保政府统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职权。

3.发挥执法监督作用

依据《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9年版)》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对统计执法及行政处罚的监督。按照统计行政处罚案件“三审制”原则,法制部门对2021年度立案案件进行了审理,从“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最后经过局党组会审议,由局党组成员、执法队和法规科负责人参加的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确保统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依法、处理适当”。2021年度本单位未被复议及起诉。

(三)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1.党组会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紧密结合统计督察整改、统计年定报、统计开放日等重点任务,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切实提升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律意识,筑牢全社会防惩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

2.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季度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活动,围绕统计督察整改、防惩统计造假等中心工作,重点学习了中央统计改革系列文件,进一步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各种违规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另外,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3.举办全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学习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升全区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统,通过统计法进党校的方式,举办了2021年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学习班,重点学习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和北京市统计督察整改方案。

4.专题学习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分两个场次组织局队领导和局队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使大家掌握《纲要》基本内容、基本标准,切实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5.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队全体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观看了国家统计局分别于6月份、12月份举办的两场全国统计系统法治讲座。6月份的专题讲座由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主讲,题目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12月份的专题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主讲,题目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另外,法治宣传月期间,还组织局队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使大家深刻理解“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6.开展《选编》集中培训和考试

为推动中央统计改革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经常性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下简称《选编》)的集中学习培训,做到经常学、反复学,采取集中宣讲、现场考试的方式,分三个场次组织了局队领导、局队全体干部、镇街统计所人员学习《选编》,努力提升统计系统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

7.集中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

为规范统计执法工作,强化统计系统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理解和适用,分两个场次组织局队领导和局队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使大家深刻理解新法确立的各项基本制度,确保在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恰当适用,确保统计行政处罚合法适当。

8.组织学习《民法典》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进一步推动局队干部关心《民法典》、自觉学习应用《民法典》,法治宣传月期间,组织全体人员集中观看了“民法典,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宣传视频,不断提升大家的民事法律意识。

9.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活动

探索统计普法宣传新方式,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效果。一是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涉法难题,积极撰写“以案释法”稿件,以鲜活的案例来阐释法律法规,稿件《基层单位如何鉴别义务性政府统计调查》被《中国信息报》采用,扩大了“以案释法”的宣传面。二是结合“统计开放日”活动,在中门家园社区、中门寺村、赵家洼村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并设立了现场有奖问答;另外,通过腾讯会议APP开展“统计直播大课堂”活动,讲解了“企业应该知道的十条统计法规”和“如果您遇到了统计执法”。三是在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现场,循环播放统计法治宣讲视频、发放新编印的统计普法手册,使统计调查对象牢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数据的法律要求,不断提高基层数据质量。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小。统计系统外宣传还不够到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等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规避法律风险;二是数据质量管控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企业存在统计数据有误、统计台账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统计所数据上报、审核修改流程不够规范,基础台账与平台录入数据不一致情况仍然存在。三是统计执法作用发挥不充分。专职执法人员力量较为薄弱,执法检查流程不严谨、记录不完整,案卷制作不够规范。四是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落实不够到位。全流程管理不够到位,《亚洲通: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亚洲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制定后还缺少后续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宪法至上,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局队重要位置,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统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带头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头雁效应”,按照“经常学、反复学”的要求,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统计法进党校的方式,举办了2021年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学习班,重点学习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和北京市统计督察整改方案;共2次组织局队领导和局队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使大家掌握《纲要》基本内容、基本标准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相关责任部门紧密结合统计督察整改、统计年定报、统计开放日等重点任务,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严格执行《亚洲通: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和《亚洲通:统计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真正把法治工作职责履行到位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规文件学习

继续做好《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的学习培训,将其纳入党组会学法内容和全员培训计划,确保经常学、反复学;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培训,使统计系统全体干部了解其精神实质,并积极推动其进入区级层面学习;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不断增强相关责任主体依法管统治统意识。

(二)持续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市区两级信用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本地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继续深入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不断扩大诚信统计影响力。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新修订《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进一步提高统计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新修订《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新修订《北京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促进本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北京市亚洲通:统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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