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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亚洲通: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3-11 14:49 来源: 区统计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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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在北京市统计局和亚洲通: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亚洲通: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更加充分有效发挥了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紧扎刚性制度笼子,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

1.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学习。面向各镇街、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100余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统计法》等组织开展局党组会前学法4次;开展“一把手讲法”1次;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新修改《统计法》1次;连续八年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在区第26期处级干部进修班暨第18期新任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开设统计法治课程;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统计法》、《行政处罚法》开展局机关法治教育培训10余次,持续提升法治教育水平。

2.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制定《亚洲通: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12次;将法治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制定《2025年亚洲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细化统计法治工作任务。按照“三定”内容,全面履行统计职能作用发挥,高质量推进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转化;强化重点领域监测和热点领域调查,构建全口径“三大产业”及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监测体系,聚焦“三区”战略、乡村振兴、CPI、PPI、房地产价格等热点领域开展自主专项调查;构建全方位数据分析服务体系,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高质量分析依据,报送统计专报32篇获区领导批示26次,统计服务效能显著。

3.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及法律顾问效能。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梳理全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法定程序、备案审查等情况,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效能,全年法律顾问共审理合同等文件36件。清理纠正各类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共4件,全面防范法律风险。

(二)依法依规履职办事,扎实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亚洲通: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和《亚洲通:统计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制度》,严格遵守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流程与要求,重大决策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对决策权全方位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累计发布统计数据306条,同比增长57.7%,圆满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任务,发布质效实现显著提升。

2.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强化统计调查证件管理,2025年共制发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调查证39个核销55个;制发市统计局调查证9个,核销203个强化统计调法定期限回复、办结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的情况;不存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参与市统计局组织旁听庭审1次。

3.加强监督与落实。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2025年度统计巡查纳入十三届区委第七轮政治巡察,完成对区人保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和区卫健委巡察与统计巡查,有力推动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同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共同制定《亚洲通: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贯通协同工作方案》,将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纳入部门贯通协同范围,有力推动统计监督、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贯通协。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4.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及法律顾问效能。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梳理全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法定程序、备案审查等情况,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效能,全年法律顾问共审理合同等文件36件。清理纠正各类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共4件,全面防范法律风险。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实效

发放学习手册400余份,普法材料1200余份;结合宪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人口抽样调查活动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开展以案释法、统计“十进”宣传70余次协助北京电视台《数说北京》栏目对接拍摄2宣传推广我区统计法治建设优秀经验“北京统计”、“中国信息报”、“法治门头沟”等新媒体推送法治建设经验做法63认定22家“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提升统计诚信影响度。

(四)深化执法监管,提升统计执法质效

完成182家市场主体执法检查,其中非现场检查150家、占比82.4%;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和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建立《亚洲通: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亚洲通:统计领域推进柔性执法“八条”措施》,推进柔性执法监管方式;推动统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践行“扫码检查”“无事不扰”要求,实施简易程序警告1家、一般程序不予处罚6家;开展内部执法案卷自评6份;我局持北京市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共21人,全部纳入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资格管理,设置综合执法检查业务承办岗1个,执法人员在岗5人,审查决定岗1个,执法人员在岗1人,执法人员全部在岗;完善执法保障,参与市级异地执法抽调,优化执法人才库建设,组织业务培训,强化队伍能力,实现严格执法与包容监管有机融合。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刚性制度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等文件贯彻学习只停留理论表面,学习成果转化不足,实践运用不够,理论指导作用未充分发挥。二是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虽已经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但在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融合的跨越机制上成效不显著,仍处于“摸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尤其是在法治建设、监督结果运用、协同机制能方面存在欠缺。三是统计执法监督效能有待提升。近年来,统计执法检查的规范与要求不断提升,从非现场监管工作要求看,指标检查数量、检查要求、检查流程都等同于常规检查,同时叠加无法现场一次性取得资料、存在需要多次补充材料情况、无法进行现场询问等局限,从执法实践中,高质量完成非现场任务的实践难度要高于现场检查,仍需不断充实执法力量和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制定《亚洲通: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部署《2025年亚洲通:统计法治工作计划》,全面细化统计法治工作任务深化新修改《统计法》学习,组织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次、班子会前学法4次,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开展统计宣传“十进”及“以案释法”活动60余次,认定25家统计诚信单位,切实提升依法统计效能。将统计巡查嵌入区委第七轮巡察,覆盖4家单位;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执法监管,提升执法质效。完成182家市场主体执法检查,开展造假专项执法,对数据波动企业实施非现场驱动检查,践行“扫码检查”“无事不扰”要求,编制柔性执法“八条”措施。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再深入、再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刚性制度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丰富学习形式,强化理论指导,加大案例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积极性和能动性,为夯实防治统计造假成效提供坚实思想保障。二是加快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步伐,继续深化统计监督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线索移交、巡察反馈、“一票否决”等具体工作机制的建立。继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在问题线索、信息共享、数据核实、会商研判等常态机制建立。三是提升统计执法效能。完善“严柔相济”执法模式,扩大“无事不扰”白名单企业范围,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统计执法人才库。四是持续精准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优化构建新质生产力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评价;深化“三大产业”“数字经济”“门头沟小院”等特色领域监测,夯实人工智能产业监测模型,动态跟踪产业发展;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机制;围绕GDP核算改革、在地统计口径调整等新要求,提前研判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建立重点指标异动预警机制,加强对规上工业、社会消费品零售等核心指标的跟踪监测,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聚焦“十五五”规划实施,加大民生数据公开力度,提升统计服务普惠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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