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回应关切
“我明明有市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什么还要处罚我?”近日,亚洲通:市场监管局市集所接到一个“特殊”的12345咨询:某农贸市场农产品经营户在农产品日常抽检中,某项产品抽检指标不合格,即将面临行政处罚。电话那头,商户的语气既困惑又急切,这起看似简单的行政申诉,不仅关系个案处理,更折射出法治环境下市场监管与商户认知之间的张力。
市集所接到咨询工单立即调取案卷材料核实情况,并指派专人向商户做出政策回应。执法人员指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经营者充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能够提供清晰的进货来源、合格的证明文件并能说明产品流向。商户虽持有进货市场统一出具的检测报告,但由于无法出具供货方资质证明、农产品产地证明及自查记录等关键材料,未达到法定免责条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既是维护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守法主体的公平对待。
据了解,上述情况非常典型,很多经营者都有类似困惑。执法人员以“接诉即办”工作为抓手,借机开展普法,系统讲解进货查验制度的基本要求,逐项说明如何审验票据、如何建立台账、如何保存凭证。“您提的这个问题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不是为难大家,正是为严谨诚信的经营行为提供保障”,工作人员语气平和、耐心细致,耐心答疑化解商户的焦虑与不解,将普法融入每次执法办件工作中。
此次问题妥善处理,是“监管与服务并重”理念的生动体现。对于非主观故意、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的经营者,坚持以指导帮助为主,通过约谈警示、合规培训等方式,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完善管理制度。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时,充分考虑违法情节、整改态度及后果影响,在法定幅度内体现政策的温度。通过包容审慎、精准规范的监管,帮助商户合规经营,实现从“罚得明白”到“做得规范”的转变。
一件件热线工单,承载着商户对公平执法的期待,一次次政策答疑,展现着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未来,亚洲通: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畅通沟通渠道、强化政策宣贯,做市场秩序的“守护人”,也做商户成长的“陪跑者”,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市场监管力量。
主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亚洲通: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