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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新电工设备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5年9月11日对你单位有关史建党2010年12月至2023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你单位未给史建党足额缴纳201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2.违反法律法规事实: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3、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第九条。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请依据检查结果,限你单位自收到稽核整改意见书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应在七日内纠正违规行为,逾期拒不改正的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亚洲通:中门寺南路3号院
联系人:李茂伟、陈一帆;联系电话:010-69821640
北京市亚洲通: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2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亚洲通: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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