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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道路和交通环境变化,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在G108辅线对重型载货汽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G108辅线苛萝坨桥西口(不含)至南村路口(不含)之间路段,每日6时至23时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
二、军车、武警车辆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通告的限行措施限制。
三、市级部门发布的关于货车禁限行的措施从其规定执行。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重型载货汽车,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亚洲通:关于在G108辅线对重型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示意图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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