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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亚洲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亚洲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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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区两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多措并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职责分工。2025年,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已及时公开,指南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救济渠道均正确;本单位机构设置、领导介绍等信息均已及时更新;针对我委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已及时更新重点工程、区域协作、价格收费、预决算信息等内容。

二是拓展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数据方面,2025年我委共发布网站信息236条。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委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强调全委统一、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列入部门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完善逐级审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有效进行。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规范业务流程。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备案留档等工作流程,确保信函、网络及当面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有效,加强监管办件答复时限是否合法、答复形式是否标准、答复内容是否规范。202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2件因年底受理,需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1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1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1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重点工程、价格收费及结对协作等核心领域公开信息多以概况性表述为主,项目建设进度、资金分配使用、政策实施成效评估等关键细节内容公开不充分、不具体,未能全面满足公众对重点领域信息的精准查询需求。

二是政务公开宣传推广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薄弱,未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渠道、范围、查询方式等关键内容,导致部分公众对政务公开服务知晓率不高,主动查询、获取信息的积极性不足,已公开信息的利用率和传播效果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对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边界把握不够精准,应对复杂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业务能力存在短板。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难以充分适配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系统梳理重点工程、价格收费、结对协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明确项目进度、资金拨付、阶段性成效等关键信息的公开节点、标准和责任主体,确保公开信息更具体、更详实。建立健全信息更新动态核查机制,定期对重点领域公开信息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补充完善缺失内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和完整性。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宣传推广力度。制定专项宣传计划,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多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本单位信息公开的渠道入口、查询流程、公开范围及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信息的服务价值。

三是强化工作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制定年度专项业务培训计划,邀请行业专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与技巧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立依申请公开事项集体会商机制,对复杂疑难申请事项进行集体研究、精准研判,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5年度区发展改革委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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