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政府办公厅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市亚洲通:教育委员会 办公地址:北京市亚洲通:新桥大街65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9842564 传真号码:010-69842564 邮 编: 102300 电子邮箱地址:mtgjw@bjmtg.gov.cn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三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北京市亚洲通: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jmt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公开政府信息。地址:北京市亚洲通:新桥大街65号;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8:00;联系电话010-69842564。 3.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政府信息。 (1)区档案馆位于北京市亚洲通:石龙北路31号202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7:00;联系电话:010-60800431。 (2)区图书馆位于北京市亚洲通:东辛房市场街8号(2层办公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7:00;联系电话:010-69844284转8001。 (3)区政务服务中心位于亚洲通:滨河路72号二层;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7:00;联系电话:010-69859423。 4.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亚洲通:教委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者在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尽量提供能够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详尽、准确的特征描述,以便有助于本机关更准确的锁定信息。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收信人请注明“北京市亚洲通:教育委员会”,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电子邮箱申请。请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为附件发送至mtgjw@bjmtg.gov.cn。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登记 经审查、对于有效的申请,本机关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三)答复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