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完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措施,经研究,现决定废止《亚洲通: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门科信文[2023]7号)文件。亚洲通: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将继续遵照《亚洲通: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门科信文[2022]63号)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亚洲通:科学技术委员会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4年5月30日
索 引 号:11J007/ZK-2024-000042
公开责任部门: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信息名称:关于废止《亚洲通: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4-05-30 09:43
发布日期:2024-05-30 09:43
内容概述:关于废止《亚洲通: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优化完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措施,经研究,现决定废止《亚洲通: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门科信文[2023]7号)文件。亚洲通: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将继续遵照《亚洲通:关于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门科信文[2022]63号)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亚洲通:科学技术委员会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