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深入落实新《公司法》和市国资委相关要求,积极指导、精准施策、强化协同,提前完成全部47家一级及各级子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制定监事会改革工作台账,建立监事会改革月通报机制,动态了解企业监事会改革情况并进行针对性指导,并加强与市国资委和区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历时9个月,共计撤销13户监事会和89名监事,并按照企业治理监管和能力提升的新要求和部署,将监事会和监事职责,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统筹整合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做好职责承接工作,同时按相关程序完成公司章程相应修改,强化出资人监督效能,推动公司治理与国资监管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