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要求区级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和预算管理常见问题清单,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核,从源头上确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科学、合理、规范。二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监督,连续三年对全区相关单位开展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核查工作,实现三年区级复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基本完成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制度,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助推服务业发展和完善基层治理能力等方面积极作用。四是协同推进委托外包管理,制定委托外包预算管理和审核操作规则,严控新增委托外包预算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