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亚洲通:民政局

发文单位:北京市亚洲通:民政局

实施日期:2023-06-13

成文日期:2023-06-13

发文字号:门民发〔2023〕76号

废止日期:

发布日期:2023-06-13

文件有效性:有效

门民发〔2023〕76号 北京市亚洲通:民政局关于印发《亚洲通:“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规划》的通知

问答解读:关于《亚洲通:“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规划》的问答解读


各有关部门、各街镇:

《亚洲通:“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规划》已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北京市亚洲通:民政局

2023年6月13日

亚洲通:“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重要开端,是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时期也是首都北京进一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深化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要机遇期,是亚洲通:推进生态涵养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转型发展期。

本规划根据相关上位规划的要求编制,以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民政保障能力、在共建共治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为核心,明确亚洲通:“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是亚洲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推进“十四五”期间本区民政事业发展和改革的综合性、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及部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制定实施各项社会政策、编制民政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实施年限为2021-2025年,展望2035年。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区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三聚焦”“三基本”职责,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社会治理、社会事务各领域工作创新突破,民生保障兜底功能更加牢固,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确定的各项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区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

(一)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呈现新局面。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编制《亚洲通:“十三五”时期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计划(2017—2020)》《亚洲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亚洲通:镇级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着力破解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制定《亚洲通: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亚洲通:关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实施意见》《亚洲通: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细则》等制度、方案和办法。二是增强设施建设。推进新城20街区MC00-0020-0024机构养老设施项目,建成养老机构1所、养老驿站29家,移交新建住宅养老设施配建项目3个。目前,我区现有养老设施36所、在建6所。实现全区养老机构执法检查全覆盖,55项基础指标合格率达100%。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区老年社会福利中心达到四星等级。目前,区每千名常住人口养老床位数5.87张,床位使用率40%,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33.58人。三是养老照料服务体系再完善。在全市率先建立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发展模式。运用“互联网+”思维,实施“智慧养老院”工程,打造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巡视探访APP、智能腕表,实现老人与巡视探访员、子女亲属时刻信息共享。

(二)社会救助服务体系达到新水平。一是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出台《亚洲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亚洲通: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亚洲通: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建立第三方新申请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入户核查机制,按照“一户一策一档”原则,建立台账2万余户。二是救助资金持续增加。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社救对象医疗救助报销金额等均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统筹,低保标准较上一个五年增长46.3%。新冠感染流行期间,为社会救助对象和孤残儿童发放补贴物资900余万元。形成“保险+救助+慈善”的综合救助体系,发布实施助老、助困、助医、助学等救助项目155个,救助困难群众7万余人。三是救助流程精准高效。成立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困难群众源头发现、救急难、多元救助、监督检查等配套机制,形成“政府牵头+民政负责+部门协同”的大救助格局。将生活、教育、采暖、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街乡,实现“一窗通办”。成立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基层救助政策业务的指导督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全区所有街乡困难群众救助所全覆盖。

(三)社会治理格局取得新突破。一是社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高标准完成两届村、社区“两委”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坚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弘扬“和”“德”理念,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宣传教育。建立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147个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推动解决物业管理、小区停车、垃圾分类、老旧小区整治等“关键小事”和群众难题,14个老旧小区实现自我管理。全面开展新冠感染防控示范社区(村)选树工作,创新推出“社区盾”等基层治理经验。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垃圾分类新风尚逐渐养成。持续为社区松绑赋能,建设3个社区协商议事厅示范点,13个楼门治理示范点,54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16个社区之家,6个社会心理服务站。举办两届社区邻里节活动。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建立“1+N+X”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7家社会组织完成“枢纽型”申评。成立区级社会组织联合会和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街道(镇)社会组织孵化园+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大力推进“三社联动”,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服务事项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完成17家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35家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整治工作。目前,全区登记在册社会组织190家。三是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做好社区工作者招录和工资待遇保障工作,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化发展,全区社会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人员267人。组建全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976支,注册志愿者7万余人,五年来实施志愿服务项目10余类近600个,时长超180万小时。开展志愿服务时间兑换工作,激发社会活力。

(四)社会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一是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七有”“五性”落实。提供“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周末不打烊”的延时服务,完成婚登大厅无障碍设施改造,成功创建4A级婚姻登记机关。建立“三师一员”调解机制,成立“婚登婚检孕优一站式”服务站。启动殡葬领域社会化改革,着力打造同地区发展环境相融合的生态陵园。推行绿色殡葬文明风尚,做好殡葬系统重大节日期间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强孤残儿童权益保护,实施儿童福利院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开展“希望之翼”困难残疾职工救助项目。加强福彩站点管理,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实施困境儿童精准化社会保护工作。建立残疾儿童监护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养育津贴制度、婴幼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接单、批转、派单、处理、答复、督办、追责以及一把手“五个亲自”抓接诉即办的工作机制。二是不断提升慈善水平。加强捐赠站点和慈善超市建设与管理,推进慈善捐赠日常化、全民化。大力宣传慈善文化,开展“中华慈善日”活动和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农村活动,弘扬慈行善举。搭建“救助+慈善”平台,对政府救助范围外的困难群体,及时联系慈善组织给予救助。打造基层公益慈善平台,壮大慈善类社会组织,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围绕困难群体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救助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公益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严格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慈善。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北京进一步深化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要机遇期,也是亚洲通:推进生态涵养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转型发展期。亚洲通:新时期的高质量发展对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再是简单托底数、满足基本需求,而是要抬基数、实现高品质生活。这就迫切要求加快社会公共服务资源的空间布局调整,实现民政事业发展与亚洲通:功能定位、人口变动和产业布局相匹配,提升服务供给的效能。

(一)发展机遇

首都对民政发展有新要求。伴随着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推进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北京进入了减量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新阶段,市民需求也呈现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的新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为亚洲通:紧扣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聚焦“七有”“五性”需求,谋划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提供了新机遇。

门头沟发展对民政工作有新部署。亚洲通: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今后五年,“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区“十四五”规划提出:“将亚洲通:建设成绿水青山的生态之城、宜居宜业的幸福之城、底蕴深厚的魅力之城、向善尊贤的人文之城、有序包容的和谐之城”,将促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实现民政公共服务快速发展,持续提升回应群众“七有”“五性”需求的能力,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法治建设为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民法典》与民政直接履职有关或履职需要关注的条文达73条,涉及民政监护、老年人权益、社会组织、基层治理、婚姻登记、收养等六大领域。《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明确规定了民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二)面临挑战

数量不足,民政供给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政府财政整体规模有限、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的现实条件,使民政服务设施面临土地空间资源稀缺、项目落地困难、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的困境,民政基础设施“硬件”存在短板,无法满足亚洲通: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需求。

结构失衡,服务民生“七有”“五性”需求仍有差距。门头沟城区与山区民政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供需不平衡,山区居民居住分散,民政服务设施需求较少,供给充分;城区居民密集,民政服务设施需求较大,供给紧张。亚洲通:承接一部分中心城区疏解的功能和人口,加大了区域民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压力,使现有条件依然难以满足群众在养老、困难帮扶、社区服务、婚登服务等方面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和安全性的诉求。

品质不高,与现代化标准要求存在短板。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给民政事业发展带来的重大契机相比,民政实现方式相对传统,现代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不足。“十四五”时期,需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契机,推动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民政业务与现代技术深度融合的总体设计,提升民政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精准服务、精准管理的能力水平,要面向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让科技驱动发挥效力、释放潜力。

第二部分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生态涵养区主导功能,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七有”“五性”要求提升民生福祉,着力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包容发展、均衡发展、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覆盖、群体覆盖,使城乡居民有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全力打造绿水青山、产城融合、宜居宜业、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山城,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规范保障作用。重视发挥制度的根本性作用,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系统梳理评估民政各领域制度,破解制度空白、交叉、滞后等问题,确保各领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重视整合融合,加强部门之间、系统内部制度的衔接配合,形成覆盖全面、上下贯通、内容精准、落实到位、动态完善的民政各领域制度体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政工作,坚持底线思维,提高防控能力,坚决防范化解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风险,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坚持生态立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规赋予的功能定位,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发展全局的高度,以首善标准履行好守山护林保水应尽之责,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急,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以实际行动扛牢生态涵养区的政治责任。坚持在经济发展中重视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追求经济发展,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坚持文化兴区,提升区域竞争能力。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更好发挥文化大区优势,以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竞争力。注重问需于民,持续完善“订单式”“预约式”“菜单式”公共文化配送机制,提升城市文化供给能力。立足革命老区独特优势,积极探索红色资源系统化保护利用新模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坚持科技强区,积极把握发展机遇。抢抓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的发展机遇,强化科技赋能,发挥科技对民政事业的支撑作用,加快现代科技与民政事业的深度融合,建设现代科技民政服务体系。探索整合民政事业和社会治理数据资源,构建区级大数据平台,建立大数据共建共享机制。以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抓手,持续擦亮“绿水青山门头沟”的区域品牌,利用科技手段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完善政策。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生优先,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入手,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适应群众对“七有”“五性”需求的新期待,推动巩固低收入帮扶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序衔接。综合考虑城市建设发展、人口流动和产业布局变化等因素,优化社会公共服务空间布局,着力加强薄弱领域、山区的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构建起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资源配置格局,持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业扩大开放、疏解整治促提升等重大改革举措,汇聚社会力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发展各类社会公共服务,激发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民政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相匹配的高水平、高覆盖、高效率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和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指标持续优化和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民生保障上,做到优质民政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断扩大,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在服务供给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不断健全,资源布局更加合理,城乡民政公共服务发展更为均衡。在治理方式上,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发展更加富有活力,服务效率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亚洲通: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领域

序号

2025年

基本民生保障

社会

救助

1

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

100

接济

救助

2

临时救助和长期照料总床位数(张)

≥50

养老

服务

3

每千名常住人口养老床位数(张)

≥7

4

建成运营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数量(家)

8

5

建成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家)

≥36

6

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数(名)

50

残疾人

福利

7

区级精神卫生福利床位数(张)

≥100

8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街道乡镇占比(%)

≥80

儿童

福利

9

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比值

≥0.6

10

每万人户籍儿童机构床位数(张)

≥15

11

区级儿童福利机构数量(所)

1

基层社会治理

城乡

社区

治理

12

社区书记工作室示范点(个)

6

13

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比例(%)

80

14

城乡社区楼门院治理示范点(个)

≥50

15

每个社区的社区工作者本社区化率(%)

50

16

实施村(居)委会建制转化调整(个)

≥5

社会

组织

17

街乡级社会组织联合会覆盖率(%)

60

18

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家)

≥3000

社会

工作

19

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家)

≥10

20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人)

≥1300

21

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人)

≥350

志愿

服务

22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100

23

实名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21

基本社会服务

婚姻

服务

24

4A级婚姻登记机关※

1

殡葬

服务

25

节地生态安葬率(%)

≥60

26

公益性公墓乡镇服务覆盖率(%)※

≥80

慈善事业发展

27

基层慈善服务站点对社区覆盖率(%)※

≥5

社会心理服务

28

社会心理服务覆盖社区村比例(%)

≥80

29

建成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数量(个)

≥18

基础保障

30

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

95

备注:上表中带“※”的指标均为约束性指标,其它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建设适应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

开展社会救助爱心行动、养老服务暖阳行动、爱心护苗成长行动、社区治理先锋行动、社会组织聚力行动、慈善捐赠圆梦行动等“暖心惠民六大行动”,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实现聚力发展、创新发展、高位发展。

(一)健全分层分类共同富裕基础上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弱有所扶”,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完善社会救助、福利体系,全面推进救助工作的法治化、体系化、专业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提升社会救助能力,确保合力救助、精准救助、及时救助、公平救助,织密兜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健全救助制度。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保障制度,适时修订本区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进一步简化救助流程,加大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制定《亚洲通: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采暖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相结合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保障制度。修订完善《亚洲通: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和《亚洲通:关于“救急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精准救助工作,强化对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困难群体帮扶,把困难群众的民生底线兜住兜牢。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加强社会救助基层能力建设,建立区、街道(镇)、村居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

2.创新救助模式。探索“党建+社会救助”模式,推动“慈善+社会救助”融合发展,健全“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模式。加强社会救助协调联动,抓好用好区、街道(镇)两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加大困难群众定期摸排。整合社会救助对象、困境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各类特殊群体数据库,建立覆盖全面、要素完备、信息联通的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数据库,常态化开展分析比对,监测预警,推进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转变,激发困难家庭自身发展的驱动力。发挥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依托“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着力解决急难性、个别化、跨部门问题。

3.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街道(镇),加强对街道(镇)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指导,持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街道(镇)落实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全面推进街道(镇)以社会化方式建立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所,综合提供一揽子、精准化救助服务,畅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建设,加快有产权的救助站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的文件精神,发挥区协调机制和平安门头沟考核机制作用,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关键环节上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推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上档次、上层级。健全困境儿童帮扶体系,完善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机制建设,发挥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作用,建立区级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开展“护苗行动”,落实困境儿童生活、医疗、助学、康复等保障措施。

4.提高“弱有所扶”水平。满足社会救助工作需要,解决基层经办人员配备不齐、服务质量不高、非在编人员专业能力不强、购买社会服务投入不足、社会救助区域性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通过加强经办人员配备,引导区和街道(镇)两级合理确定社会救助经办所需工作人员数量,科学整合相关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充实加强社会救助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救助服务规范化、人性化,全面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经费投入,通过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取委托、承包、采购、聘用人员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购买服务过程中的监管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效益和服务风险。

5.壮大慈善事业。积极搭建慈善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推进区、街道(镇)、社区(村)协调联动的慈善救助体系,实施慈善资源与救助需求精准对接。围绕贫困在校生、孤残儿童、独居困难老年人、因病致困群众等群体,综合运用“捐钱款”“捐衣物”“捐服务”等多种形式,包装策划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项目。创建街道(镇)慈善工作站,发展基层公益慈善平台。开展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讲好群众身边的慈善故事。

(二)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样性的养老服务体系

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坚持老有所养,聚焦民生需求、群众关切,以优化养老基础设施布局为保障,探索生态涵养区养老服务的特点规律,坚持事业和产业同步推进,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重点,以增强老年人获得感为根本,提升“三边四级”“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深化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1.完善养老服务布局。坚持围绕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提供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结合地域特点,完善街道社区就近养老服务网络。做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重点加强街道(镇)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老年餐桌建设。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扶持政策,完善建设支持、运营补贴、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支持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加快新城20街区养老设施建设和公建民营,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增强家庭养老照护服务能力。全面落实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福利政策和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政策,提高“老有所养”水平。加强专业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2.构建养老服务联合体。探索构建以街道(镇)养老照料中心(敬老院)为中心,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和老年餐桌为平台,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的街道(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协同推进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功能服务衔接、为老服务队伍建设,满足老年人就近化、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的区域联合体“门头沟模式”。推进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等开展合作。以街道(镇)级养老照料中心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为重点,试点开展“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在农村建设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试点开展300户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护床位建设。

3.加强养老设施建设。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千人养老机构床位数力争在两至三年内达到全市平均水平,2025年实现养老机构床位数每千人7.0张。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积极争取市级项目,提升农村养老机构硬件水平。立足“9064”养老服务发展目标,结合“老有所养”监测评价指标,全面建成“机构养老设施(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支持街道利用现有资源推进集养老、助残、福利为一体的复合型设施建设。同时,落实《亚洲通:镇级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全面提高镇级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使用率。重点提升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为老服务能力,特别是增强驿站运营商自我造血功能,发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就近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精准挖掘社区老人服务需求,满足老年人及家属多层次、个性化需求。另外,通过家庭床位建设、医养结合、社会力量补充等方式,优化机构养老服务供给。

(三)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

巩固扶贫济困三大工程品牌优势,加强特殊群体福利保障,坚持兜底保障和适度普惠相结合,持续完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困难群众帮扶体系,当好困难群众守夜人。

1.加强福利保障。强化部门间的密切协同,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保障工作。简化申办流程,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稳步提升。依托温馨家园、职业康复劳动站等资源平台,就近就便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等专业服务,着力解决智力、精神、重度肢体、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养护照料困难。

2.推进设施建设。完善街道(镇)和社区(村)温馨家园建设,健全完善整合资源、提升功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机制,实现服务项目清单化、服务标准规范化、服务队伍职业化。试点“温馨家园”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服务共享。推进建立街道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民办残疾人福利机构、助残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分工合作、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

3.加大就业帮扶。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推动制定残疾人就业补贴制度,激发就业意愿。配套制定残疾人就业后相关社会保障跟进政策,适时调整保障制度结构性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制度同向发力,确保残疾人实质增收。推动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亲属照护补贴制度,帮助支持残疾人家庭走出因照料负担重导致无法外出就业的生活困境。发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重要渠道作用,推动出台对符合条件用人单位的支持政策,帮扶残疾人就业上岗,逐步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

4.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民政各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标准,持续推进区、街道(镇)和社区(村)三级社会福利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与优化。

(四)加强儿童福利保护体系建设

1.健全机制。发挥党的领导优势,依托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平台,推动将有关儿童福利和保护的总体设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议题,纳入党委议事范围,实现对儿童福利保护工作的高位统筹。依法调整完善市、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更好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儿童福利保护工作。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空间布局,明确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能定位,推动转型发展。强化和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全市统筹、协调顺畅、无缝衔接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2.完善制度。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保障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规并制定实施方案。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发展,不断健全困境儿童生活、教育、安全、医疗、康复、住房及成年安置等分类保障制度,制定婴幼儿营养津贴、婴幼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补贴等政策措施,推进建立覆盖全面、保障到位、综合性、基础性、一体化的儿童福利保护制度。着力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成年人的生活保障,完善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家庭监护津贴制度,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个人和组织承担儿童监护抚养社会责任。将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等政策,拓展至所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促进家庭寄养规范化发展,制定家庭寄养实施细则,完善家庭寄养转收养的资助帮扶机制,适时调整家庭养育费标准。规范国内收养工作,优化收养登记流程,实施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制度,依法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3.加强监护。加强事实监护缺失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护,探索由属地担任监护人,委托区儿童福利院养育的救助模式。建立区级未成年人关护基地,开展“护苗行动”。实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困境儿童精准帮扶项目,对全区困境儿童实施个案帮扶。

二、建设便捷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紧紧围绕亚洲通:发展战略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责任为核心,以共建共治共享为主线,深入贯彻市委、区委决策精神,围绕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动员三大任务,促进党建引领下的党组织、政府、社团、企业、群众各方协同,形成符合亚洲通:域定位与区域实际,体现生态涵养区特色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

(一)深化社区治理服务

1.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统筹引领作用,健全区委统一领导、驻区单位多方参与的领导体系和运行机制,统筹推动以社区党委(总支)、社区党支部、楼门(院)党支部(小组)衔接配套的党建工作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社会治理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优化顶层设计、综合协调、督查评价职能,打造区、街道(镇)、社区(村)上下贯通的社会治理工作体系,鼓励微改革、微创新,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探索乡村治理精细模式,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2.推进基层减负。持续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党建引领“吹哨报到”向基层治理深化,关心关爱社区干部,强化街道(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落实好明确向街乡赋权的事项。推进城市化成熟地区、镇(地区办事处)向街道办事处转制。整合基层管理力量,落实推进街巷长制、河长制、社区专员、“小巷管家”、城市协管员、公共文明引导员、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强化协同治理。

3.加强议事协商。制定完善亚洲通:社会动员工作指导性文件,创新社会动员方式,发挥新媒体动员和网络动员的优势。继续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在市民诉求反映和解决中的作用。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提升其参与积极性。推广“东马各庄村德行储蓄所”“城子街道帮帮银行”“红色联盟议事会”“五彩微中心”等先进经验,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到“十四五”末,在全区打造社区议事协商示范点不少于20个,确保有社区的镇街实现全覆盖。

4.建设“智慧社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提高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深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提高网格化运行效率,建立“四级网格”“五级管理”的网格案件指挥处理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接诉即办”机制,积极探索“未诉先办、主动治理”。推行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大接访和包联化解制度,加强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源头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基层平安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综合体和“智慧社区”建设,建立“热线+网格”模式,实现区级网格巡查监督全覆盖。

(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1.加强社会组织党建。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构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健全社会组织党建体制,完善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建组织体系。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推动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

2.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推行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分类梳理监管清单、明确监管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完善信用管理系统。严格执法监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

3.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完善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支持优秀社会组织做强做大,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举办社会组织服务绿水青山创新发展公益汇,加大对服务浅山区、深山区的社会组织的支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社区延伸,探索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主动回应山区居民实际需要。

4.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街道(镇)、园区等党群服务场所和社会动员场所建设,设置商务楼宇社会工作站,形成商务楼宇社会治理集成平台,在城子街道与龙泉镇试点社工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根据地形与区位特征,在大台街道与亚洲通:推进“一线四矿”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探索特色区域的社会治理平台建设模式。

(三)促进社会工作提升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优才计划”,建立“选人、育人、留人”的专业化人才培育模式,通过选树社会工作领军人物、“最美社工”等树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先进典型。加大社会工作人才投入,打造一支专业化程度高、人员稳定、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优化社会工作人才考评体系,推动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的规范化、科学化。

2.加强社工阵地建设。进一步扩大街道(镇)层面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设立专业社会工作岗位、配备专业社工人才,在社会动员、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和志愿者培养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3.整合多元治理力量。聚合街巷长、社区专员、小巷管家、城市协管员、文明引导员、网格员、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做好社会企业培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实现基层共治。

(四)推动志愿服务发展

1.扩大志愿者实名注册人数。优化志愿者招募机制,重点培育民生保障、社区治理、应急救援、大型社会活动等领域的志愿者队伍。规范志愿者注册管理、服务活动开展及服务记录、证明开具等制度,加大志愿服务信息化程度,使志愿服务“看得见”,提升志愿者长期稳定服务意愿。到“十四五”末,实名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21%。

2.推进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建立“银龄伙伴”等志愿互动服务平台,着力打造“门头沟热心人”品牌,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能力培养等方式推进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向楼门院、向居民身边延伸,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3.构建志愿者激励体制。积极探索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价值等多元反馈机制,构建多元化志愿者激励体系。发挥“幸福时间银行”等公益平台优势,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各街道(镇)实现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全覆盖。

三、打造优质均衡可及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

适应亚洲通:居民日益增长的“七有”“五性”需要,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发展方向,完善民政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由政府直接提供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变,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婚姻登记便民服务体系

1.规范婚姻登记服务。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精简办事程序。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2.加强婚登人才建设。完善婚姻登记员行为准则、颁证员从业准则、家庭辅导员工作守则,实施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培训轮训。加强行业自律,鼓励支持婚姻家庭行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发挥积极作用。

3.拓展婚登服务内容。搭建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和危机干预平台,常态化开展健康家庭教育、和谐婚姻辅导、家风家教和优生优育等综合服务。积极指导街道(镇)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加大满足在京工作各地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服务需求,做好“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二)构建节地生态的现代殡葬服务格局

1.加大殡葬服务供给。依托民政特有的红色资源、民俗资源优势,特别是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先导区和示范区的新形势,实施殡仪馆迁建工程,服务地区发展大局。实施天山陵园扩建工程,满足地区群众丧葬需要。

2.加强殡葬市场监管。健全殡葬服务监管体系,完善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机制,加大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日常执法检查,加强对系统内部殡葬单位的监督检查。

3.倡导殡葬移风易俗。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倡导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海撒等新型节地生态安葬。利用VR技术、全息技术,缅怀英雄人物,讲好京西红色故事,在天山陵园革命功臣园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园。

四、建设强有力的民政科技支撑体系

坚持以科技技术为支撑,以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法制建设为保障,推动民政业务发展与基础职能保障同频共振。

(一)建设智慧民政。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殡葬保障、婚姻登记、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系列数据库,改进民政管理方式、转变民政工作手段、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计划,推进婚登服务、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业务的手机终端办理。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运用网站、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引导居民通过网络参与社区事务,推广社区“微信群”,探索协商议事、政务服务等网上社区服务场景应用。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山区与中心城区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联动发展,满足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服务需求,横向覆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组织、社区服务、接济服务、救助管理、慈善捐赠、婚姻登记服务、社会心理服务等“十大领域”的设施建设布局。到2025年,达成市级建设规划的目标:每个街道(镇)建有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成临时救助和长期照料床位不少于50张;建有一所床位规模适当、配套功能完善的儿童福利院;建成一所不少于100张床位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成2处各不少于50张床位的智障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每个乡镇建设1处公益性公墓;新建18个社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

(三)提升智慧治理水平。依托市级大数据平台,加强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业务应用全过程线上办理。不断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人、地、物、事、组织的智能化管理水平。有序推动“智慧社区”建设,配合做好社区治理“一库两平台”建设,提升社区工作效能。推进社区物联网建设,培育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推动社区互动常态化、智能化。

五、完善新型民政监管体系

实施党建引领,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责任,形成权责明确、制度健全、覆盖全面的民政监管体系。

(一)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加强依法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检查结果公开等制度。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三是强化底线思维,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二)创新监管形式。一是完善监管体制,推进社会组织制度化、精细化、专业化监管,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政治、行政、纪检、执法、财会、税务、审计、金融、行业及社会监督,加强社会组织网上活动管理。二是加强信息化监管,推动信用平台信息建设,推行信用监管,推动信用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应用,完善信用惩戒机制,构建信息化监管、信用监管、第三方监管、政务公开等紧密结合的新型监管体系。三是加强群众监督,畅通信息渠道,建立群众信息反馈机制,让群众关注、参与、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压实责任主体。加强督促检查,将民政工作纳入相关单位(部门)和干部绩效考核体系。细化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街镇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部门实施计划,分解进度指标,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要求,保证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到位。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一、不断加强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实施规划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做好本规划与市规划提出的战略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做好重要指标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做好协调服务和实施指导,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考核,确保规划全面顺利实施。

二、持续强化资金保障

创新多渠道、多形式的民政工作经费投入和使用机制,拓展资金来源,建立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与民生服务需求增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吸纳撬动社会资金投入民政和社会福利领域。开发创新型、便民型的投资项目,实现以项目带动投资。加强民政经费使用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采用项目运作模式,对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评估、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三、培育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人才,推动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打破体制机制束缚,加大对民政行政管理人才、民政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基层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适应社会发展趋势和工作需要,对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调整归并和重组优化。统筹规划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社会心理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发展、薪酬保障、权益保护、作用发挥等体系建设,加强事业发展的人才支撑。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的专业人才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民政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实施关心关爱人才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推树典型等制度。实施办实事工程,关注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持续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人、财、物引向基层。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长效机制,并通过下放城市协管员、设置社工岗位等,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多渠道解决基层工作经费,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慈善机构链接社会资金支持基层民政服务,健全完善社区小额资金自主、规范、灵活使用制度。升级基层民政软硬件条件,健全岗位职责、工作准则、办事程序、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规范完善服务内容和标准,强化培训指导,提升基层民政为民办实事能力。

五、统筹民政领域发展与安全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强化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全口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完善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措施,加强机构内老年人、儿童、特困人员等健康监测。不断改善民政服务机构、城乡社区防控设施和条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六、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坚持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民政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严肃追究问责,强化规划实施的刚性约束。健全宣传报道机制,加强宣传解读,跟踪报道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汇聚推动事业发展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