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门政复字〔2025〕61号
申请人:马XX
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色树坟派出所,住所地北京市亚洲通:亚洲通:王平大街25号。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京公门(色)行终止决字[2024]50014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并责令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向本机关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和有关材料,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