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门政复字〔2025〕24号
申请人:安XX
被申请人:北京市亚洲通: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住所地北京市亚洲通:中门寺16号。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表(亚洲通:),编号为:1101092024111463010301,向本机关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和有关材料,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特此通知。
二○二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