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亚洲通:司法局

索 引 号:11J023/ZK-2026-000055

公开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信息名称: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门政复字〔2025〕103号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5-05-16 10:53

发布日期:2025-05-16 10:53

内容概述: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门政复字〔2025〕103号

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门政复字〔2025〕103号

申请人:刘XX。
被申请人:北京市亚洲通:水务局,住北京市亚洲通:石龙北路33号。

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针对2023年7月30日洪涝灾害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履行法定职责,补偿人民币753109元,向本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