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区交通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即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的情况。经核实,该公司已取得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的营业执照,并于11月16日起正式开展机动车维修保养业务,但未依法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针对这一情况,区交通局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同时,考虑到企业可能对行业备案流程不熟悉,随机带领企业负责人前往行业管理部门,现场讲解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准入条件、备案材料及办理流程,详细解答企业在手续办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明确责令其限期完成备案。企业负责人对细致指导表示感谢,并承诺将按要求完成备案手续。
此次执法行动,既有力维护了辖区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经营秩序,又通过主动服务为企业纾困解难,体现了“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下一步,区交通局将继续秉持“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工作理念,在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指导和服务指导,积极营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