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线+协同”联机制,增强“三合力”。在延续“单线巡查”的基础上,通过横向整合,纵向发力,探索建立局队党组统一领导,巡查牵头科室、专项巡查组、业务科室三方联动的“1+3+N”巡查机制。其中,“1”是由基层基础科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与服务保障,确保巡查顺利开展;“3”是组建人事、计算中心、法规三个专项巡查组,重点围绕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及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等方面开展联合巡查;“N”是各业务科室立足专业职能,严把数据质量关。同时,持续深化“五类贯通协同”机制,推动统计巡查与区委巡察有机衔接,以协同联动促进巡查工作走深走实。
“重点+专项”促发展,查好“三类事”。紧扣统计现代化改革全局,聚焦重点任务与专项内容实施精准巡查。一是查决策部署之事,重点检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市委相关改革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确保重大统计决策部署执行坚决、落实彻底;二是查防治造假之事,围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运行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核查;三是查执行落实之事,着力发现和纠正镇街层面制度执行不规范、操作实施不到位等实际问题,既指出症结,也提出改进建议,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同步结合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任务,加强机构组建与方案落实的指导,推动巡查成果切实服务于基层实践。
“责任+实效”强闭环,做到“三并重”。着力构建“集中巡查—反馈建议—整改落实”全流程闭环管理,严防关键环节漏管、责任落空。一是查研并重,坚持巡查与研究相结合,既强化统计监督权威,也体察基层实情,对巡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统一梳理上报、研提对策,加快形成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二是查纪并重,对巡查中发现的涉嫌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按规定及时移交问题线索;三是查改并重,强化“跟踪问效”,组织开展重点巡查事项“回头看”,查效果、查进度、查原因,确保确保真改实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