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北京市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5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5月,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昌平厂区一员工发现装盒机钢化玻璃安全门破裂后,立即向公司报告。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二 2025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一员工发现,施工现场违规使用角磨机,未开具动火作业证。该员工要求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安保部经理报告,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三 2025年6月,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宫车辆段综合利用项目部3名员工,在大风预警天气当天,发现4# 楼样板区东侧临边围挡倾斜。3名工人立即向公司报告,并对倾斜的围挡进行临时加固,及时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项目部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3名员工分别现金奖励500元,共计1500元。 案例四 2025年7月,北京市亚洲通: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一员工发现,公司内一台正常运转的空压机无防护装置,立即向公司报告。安全主管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并采取断电停机措施,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五 2025年7月,北京市亚洲通:雁翅加油站一员工在卸油作业中发现静电接地装置失效后,立即向公司报告。该加油站立即安排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停止使用该设备,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