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亚洲通:应急管理局

索 引 号:11J001/ZK-2022-000213

公开责任部门:区应急局

信息名称:关于《亚洲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12-01 12:16

发布日期:2022-12-01 12:16

内容概述:关于《亚洲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亚洲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门应急委发〔2022〕5号北京市亚洲通: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印发《亚洲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121日,经区政府同意,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印发了《亚洲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门应急委发〔20225号)(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制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因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作用造成的有关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体系,依据突发事件应对和防洪、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参照《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了《亚洲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预案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紧密衔接《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亚洲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进一步提高本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目标。

三、预案的制定过程有哪些?

区应急局紧密结合本区实际,参照《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亚洲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起草了本预案,明确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突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奖励和责任追究、预案管理等内容和要求。“亚洲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成后,分别于56日、711日征求了区规自分局等33个单位及13个镇街的意见建议,经两轮次专家评审、律师审核、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等程序,对预案进行了6轮次修订后,报请区政府研究审议,最终形成《亚洲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四、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预案适用于在亚洲通:行政区域内发生,应由本区预防和处置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作用造成的有关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预案明确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工协作、以防为主,分级负责、群专结合,优势互补的工作原则。明确了在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应对本区一般突发地质灾害,在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处置较大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

预案明确了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分级标准和预案体系。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分工。预案明确了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区气象局负责本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的监测,并按程序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变更与解除等工作;由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级别、发展态势及危害程度,视情启动和结束预警响应。

预案细化了地质灾害四级至一级预警响应启动时,各级各部门应落实的工作指令和时限要求。例如:当发布地质灾害二级(橙色)预警响应时,区气象部门和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须全过程加密监测、会商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并于预警发布后2小时内发布安全提示信息;水务部门应及时发布山洪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做好山洪泥石流灾害协同应急抢险准备等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通知预警区域内在建工地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停止施工;区文化旅游部门应通知所有预警区域内的景区关闭,民宿及民俗户暂停营业,疏散或撤离游客,停止预警区域内的所有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区交通部门应通知本区公交运营企业做好山区公交线路运营安全管控,必要时采取区间运营、停驶等临时措施;区教育部门应通知预警区域内的学校停止上学活动;各镇(街道)应通知预警区域内的村庄、居委会等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提前组织群众避险转移,备足应急抢险物资、队伍,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盯防,封闭山洪泥石流沟道等。

预案明确了地质灾害预警响应措施,要求各相关单位在执行指令清单的基础上,还需结合实际,落实要求的工作措施。例如: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应落实以下五项措施:一是根据不同预警响应级别,区地灾专指副指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分管负责同志)、指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头沟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区防指副总指挥(主管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的副区长)坐镇指挥。二是指导相关镇(街道)开展预警响应、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的避险转移等工作。三是加强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实时分析地质灾害风险,及时开展应急调查,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四是会同区气象、水务、应急等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研判会商。五是组织做好汛期值班值守、督查检查等工作。

预案明确了灾害发生后,受灾地所在单位、镇(街道)或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应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区防指、区应急办及区规划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自主应急响应,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发生地质灾害或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隐患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及时向属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明确了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的先期处置、分级响应的具体工作内容,细化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应急处置流程、各工作组的处置流程及社会动员、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具体要求;

预案明确了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后的总计与评估、隐患排查、灾后选址和重建规划、抚恤和补助、社会救助、补偿措施、善后重建等恢复与重建工作的具体内容。明确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技术、经费、应急队伍、物资、宣教、培训和演练等保障措施和预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

六、关键词诠释

突发地质灾害:指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性灾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