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妙峰山镇对陇驾庄村西地一起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的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理,涉事村民王某某被处罚款3万元,限期清理倾倒的建筑垃圾2车共14吨。目前,该处侵占河道点位已全部清理完毕,恢复了河道原貌。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乡建设办公室、镇区域经济和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对陇驾庄村西地侵占河道影响水流走向的情况开展查验。经查,村民王某某违反《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3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清理倾倒的建筑垃圾。

妙峰山镇党委、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近年来,妙峰山镇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此次对陇驾庄村河道侵占行为的快速查处,再次彰显了镇政府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的坚定决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妙峰山镇已明确全镇各方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处置清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生态保护机制。下一步,妙峰山镇将持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以此次案件为警示,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守护好向阳妙峰的绿水青山,为村民营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素材:综合行政执法队 党群办
编辑:石赞郁
校对:史长勇 曹军英
审核:孙 颖 杜德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