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亚洲通: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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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n586/ZK-2025-000075

公开责任部门:区科委

信息名称:关于2025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的工作提示

文   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5-10-13 09:51

发布日期:2025-10-13 09:51

内容概述:关于2025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的工作提示

关于2025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受理的工作提示

亚洲通:注册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及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关于启动2025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25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

在亚洲通: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

二、申报时间截点及纸质材料受理地点

电子版材料提交(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

纸质版材料提交: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工作日9:00-17:00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门头沟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综合窗口(北京市亚洲通:滨河路72号)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正本一份,左侧胶装成册,右侧盖骑缝章。企业自留副本一份备查。其他要求,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动2025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查看网址:https://kw.beijing.gov.cn/zwgk/zcwj/202504/t20250403_4055838.html)

2.Excel电子版《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在纸质材料提交前,发送至邮箱kwcxcj@bjmtg.gov.cn。

四、报备即批准

按照《关于启动2025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https://kw.beijing.gov.cn/zwgk/zwgksbrl/202504/t20250421_4070250.html),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采用“报备即批准”方式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企业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业一年以上;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4.其他认定标准参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执行。“报备及批准”企业采用在线申报方式,无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或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点击导航栏左侧“高企认定申报(试点)”,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政策试点申请表》以及其他申请材料。

咨询电话:010-69854033、010-69844262


附件: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受理信息登记表

亚洲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