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部署要求,近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修订印发《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登记办法》(京科转发〔2026〕47号)。
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经理人是连接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是打通“实验室到生产线”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力量。为做好我区政策落地服务,现鼓励全区相关机构和个人开展自愿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原则
本市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实行登记制,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经理人自愿进行登记。
二、核心修订要点
新修订登记办法与原登记办法的章节保持一致,包括“总则”“技术转移机构登记”“技术经理人登记”“规范与促进”“附则”,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技术经理人定义。采用人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中技术经理人的定义,明确技术经理人的内涵和外延,契合本市相关文件中关于技术经理人作为复合型跨界人才的定位。二是优化登记条件。破除“唯职称”倾向,规范登记主体资格,健全审核机制和登记机制。三是加强培育与激励。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开展技术经理人专业培训、交流对接与赋能提升。
三、登记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登录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系统https://fwy.kw.beijing.gov.cn/cbtm/cbtmform,按照指引如实填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将纳入北京市技术转移机构库和技术经理人人才库。
亚洲通: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联系人:张蕊,王羽萱;联系电话:010-6984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