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门市监罚送告〔2026〕1号
北京世光恒泰商贸有限公司等31户(详见附件1):
本局于2026年03月12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京门市监罚告〔2026〕07024号-07054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你(单位)因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税务状态显示为“非正常户注销、注销或者非正常”。2026年02月11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登记住所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你(单位)未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北京市市场监管数据中台”,你(单位)未公示实际经营地址或者未在公示的实际经营地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通过企业登记档案预留电话仍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改)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改)第十八条第一款,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京门市监罚告〔2026〕07024号-07054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关青青、李慧明 联系电话:010-69869768
联系地址:北京市亚洲通:大峪街道惠民家园一区东50米(亚洲通: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子所)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