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共济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保局提醒,初次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保费时,需先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经办柜台办理共济备案。每月月底最后一天,医保主动对足额的医保个人账户发起划扣。请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个人账户划扣情况。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缴费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此外,本市还提供京通小程序、北京市电子税务局、银行App、银行柜台等自助缴费渠道以及银行批量扣款缴费。
市医保局提醒,因参保人自身原因,在集中参保期后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3个月等待期满后才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请参保人员按时办理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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