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被共济人(即近亲属成员)需要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如果被共济人在外省市参保,则暂无法通过家庭共济使用北京市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其次,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者“京通”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您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就可以共济给家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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