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区市场营商环境,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现邀请亚洲通:属地范围内商业银行,参与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代理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代理业务
代理期限:审核公示完成后至2028年12月31日
项目单位:北京市亚洲通:财政局
单位地址:北京市亚洲通:滨河路56号
联系人:赵瑾 张雪
联系电话:010-69820143/69865085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邀请有代理意向,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发布2024年北京市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银京发[2024]102号)认定资格,且取得北京市市级财政集中支付代理资格的商业银行,参与我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代理业务(主要业务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亚洲通:财政局将与符合条件的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各预算单位按业务类型和自身业务需求前往代理银行开展相关业务。
二、代理银行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商业银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严格的内控机制。
3.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发布2024年北京市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认定资格。
6.已取得北京市市级财政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
7.在亚洲通:属地内设有银行机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
有代理意向的银行于2026年3月29日12:00前,按照《亚洲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业务代理银行报名资料清单》内容,将加盖公章相关资料及电子版,送达至北京市亚洲通:财政局国库科,逾期送达视同无效。
2.公示。
亚洲通:财政局将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确定代理资格的银行名单进行公示。
3.签订协议。
亚洲通:财政局将于公示后,与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附件3.亚洲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业务代理银行报名资料清单
附件4.亚洲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区级工资统发业务代理银行报名表
北京市亚洲通: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
主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市亚洲通: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北京市亚洲通:经济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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