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人事档案的内容相对简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高中(中专)阶段的学籍材料以及参加高考的报名材料;(2)高中以上学习阶段的学籍材料以及每阶段的报考材料;(3)《就业通知书》;(4)党团材料。 人事档案记录着一个人的经历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在我国现行人事制度下,是单位进行人事管理和个人调动时参考的依据。人事档案的保管和接转受《档案法》的保护。 【详情】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中国公民均可办理个人独资企业。 【详情】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是五部委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大举措。计划从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为西部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学历专业人才,培养学校为211以上重点大学,生源为西部省市区。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统一考试、适当降分”等特殊政策措施招收新生。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经费享受中央级高校研究生的拨款政策。 招生对象:(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详情】
《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招考简章》中要求限本科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详情】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乡村振兴协理员”等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详情】
无领导小组讨论是指由一组应试者组成的一个临时工作小组,讨论给定的问题,并做出决策。由于这个小组是临时拼凑的,并不指定谁是负责人,目的在于考察应试者的表现,尤其是看谁会从中脱颖而出,但是并不是一定要成为领导者。 【详情】
职业测评是指利用心理测量工具,对于职业选择和发展相关的个人能力结构、个性特征、动机需求水平和职业偏好等特质进行测评,并提供对其潜力挖掘及发展方向的指导。 进行职业测评可以帮助大学生探索自我、认知自我,激发对自己大学生活和未来职业发展的深层思考,从而做出更加科学的规划。 【详情】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详情】
本市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为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等手续、提供各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详情】
国际交换生项目是我国最早的出国留学途径,该项目是由国内外主管教育的部门开展的国际教育交流项目,办理的签证为学术交流签证,留学时间为1年,留学的学校多为各国公立大学,一般学生没有择校的权利,所有的留学安排均有各国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留学费用是所有留学途径中最少的,安全上也是最有保障的,但是对学生的要求很高,学生必须是国家认可的优秀生,衡量标准因学生选择的不同国家而定,不完全统一。因为交换生项目只有1年的时间,如果学生想继续留在国外学习,可以办理转签证手续,将学术签证转签为留学生签证,但是部分国家需要学生转学到私立学校就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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